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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量:



一、环境学院实验室实行实验室准入制。所有要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的教师、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必须提出实验室准入申请,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准入审批与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成绩相结合,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的人员方可提出实验室准入申请。

三、按照学校要求,环境学院实验室每学年组织新生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安全教育课程、安全培训讲座和安全演练等形式。安全教育课程依托学校增设的安全教育基础课,安全培训讲座和安全演练由学院自行组织。

四、师生应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了解实验室一级责任书实验室二级责任书中实验师生应负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五、 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结束研究工作时,要做好各项材料和药品试剂的处理和移交工作,并提交移交记录给实验室,再完成离校手续。